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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四章(1)


金妮在陋居度过了愉快的六天休养枪伤。她母亲做了她最喜欢的食物,哥哥们纷纷来探望她,有些来了不止一次,责备她深夜独自一人出现在伦敦那个犯罪盛行的区域,然后他们都拥抱了她,告诉她快点好起来,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她了。一个下雨的下午,她勇敢面对食尸鬼,去阁楼里翻找东西。她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堆贴着“金妮”字样的纸箱,她花了两个小时翻看这些东西,缅怀过去。

        她整理着干瘪的新手魔药套装、褪色磨损得无可挽回的发带和旧蜡笔画。五岁孩童的涂鸦让她露出了笑容:纸上面都写了她的名字。大多数涂鸦是她家人的简笔画,按身高从高到低排列,都有着鲜艳的橘色头发和灿烂的笑容。他们九个人总是手牵着手。她从中拿出的一幅画让她潸然泪下。那是一个同样橘色头发的人,脸上也挂着同样灿烂的笑容,正在和一个背后长着可怕锯齿的蓝色喷火生物搏斗。她用歪歪扭扭的绿色字母写了“查理”。

        她坐在满是灰尘的阁楼地板上,茫然地看着前方,在她身后的某个地方,食尸鬼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查理。她小时候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学校,但她会给他写信,他也给她回信,讲起他的朋友们和他正在学习的魔法。他去了罗马尼亚,但他回家时给她带了最好的礼物:一个真正的训练鞭;一个龙皮钱包;罗马尼亚的传说故事书,有着城堡、公主和战斗场景的精美插图,你可以听到叫喊声。后来,他回来为凤凰社作战,在战争初期的一场战斗中被杀了。从那以后,她的父母就再也不一样了。他们所有人都是。她想念他。她轻轻地把画放在一边;她要把它裱起来,等查理的忌日再次到来时,把它送给她母亲。

        一个纸箱里装着她十几岁时的平装爱情小说。她随意拿出一本:《嫁给可耻间谍》。她翻开书,读了起来。

        罗莎蒙德的胸脯起伏着,绷紧了薄薄的衬裙,脱去华丽的长袍后,她身上只剩下这个了。“罗伯特,”她喘息道。“现在就占有我!□□我!”罗伯特伸出手,因工作而粗糙的手颤抖着,开始——慢慢地——解开她的紧身胸衣……

        金妮做了个鬼脸,把书扔到一边。她母亲为什么留着这些垃圾?她的第一件礼服长袍也在这里,那是纳威带她去参加圣诞舞会时穿的。亲爱的纳威也走了,他比他们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勇敢。她想起了关于他生命最后几个小时的报告:在俘虏他的人把他折磨致死之前,他是如何把吐真剂吐到他们脸上的。他至死都没有泄露一丁点凤凰社的计划。

        一个鞋盒里装满了她在霍格沃茨时的旧信件:朋友们的暑假来信;迈克尔·科纳和迪安·托马斯的来信,她为他们——和她自己——的愚蠢而脸红。她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画面,如果她在便利店的抢劫中被杀,而不是仅仅受了伤,会发生什么。她的母亲最终翻遍盒子,找到那些信。据她对莫丽的了解,她会因为情感价值而保留它们——也许在葬礼上依次传递,这样她认识的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最后一份“金妮的遗物”来怀念她了。她打了个哆嗦,立刻用魔杖把它们都烧掉了。

        她在鞋盒底部看到了一小堆哈利的来信,用一条宽缎带绑了起来。她读着这些信,露出了笑容。它们也充满了热情的青少年表白,但它们是不一样的,因为她真的爱哈利。然而,哈利从战争中回来时已经精疲力竭,不能再爱她了。奇怪的是,她理解他。她永远放开了他:从心里放开了他,因为她知道,就像赫敏在她十三岁时对她说的那样,她需要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她把那捆信轻轻塞进纸盒底部。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找它们,但要等她在四季之风的一年结束。在那之后会有足够的时间。

        她最后找到的东西是她的旧吉他,斜靠在阁楼的一个角落里,落满灰尘,但仍然状态良好。她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怎么弹吉他了,但她收起少年时代的盒子后,把吉他带到楼下,将它擦干净,调试了一下。琴弦需要更换,但她不错地弹出了《温柔流淌的阿夫顿河》和《丹尼男孩》。她都忘了她有多么喜欢弹吉他了。她要把它带回到四季之风,看看能不能重拾这个爱好。

        一天下午,她和她母亲去对角巷提前买圣诞礼物。到了午饭时间,她完成了清单上的大部分任务。她的爸爸妈妈;罗恩和赫敏;比尔和芙蓉;弗雷德和安吉丽娜;乔治和安斯利。她给萨拉和鲍比买了一套酒杯,还买了些办公室交换的礼物。

        她想给洛莉买点东西。她认为德拉科不会介意她给他的家养小精灵买礼物,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家伙。在家务助手商店里,她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一个串珠装饰的烛台,上面有一支永不熄灭的蜡烛。

        这样就只剩下德拉科了。

        她不知道他们是否会交换圣诞礼物,但她认为她应该给他买点东西。问题是,男人很难取悦。他不需要任何东西,他想要什么都能买得起。她逛了一家家商店,考虑着寻常的毛衣、手表、古龙水和魁地奇装备,然后又放弃了。她正缺乏灵感时,突然看到了丽痕书店的橱窗。

        当然。他很喜欢《红花侠》,而且他对麻瓜文学几乎一无所知。她可以给他买一些包含击剑和冒险的东西……《三个火枪手》正合适。丽痕书店自然里不会有这样的书,等有空的时候,她要去破釜酒吧麻瓜那边的小书店,给他买一本皮革封面、有金色压花的漂亮的书。最后,她花了一半薪水在可饮用魔药商店里买了一瓶二十四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对自己的成果非常满意。

        第二天早上,邮件来的时候,她正在吃吐司和喝咖啡。有一个薄薄的包裹是给她的,上面是她不认识的的凌厉斜体字。她本能地知道这是德拉科的信:和他的笔迹一样,棱角分明、精致而有教养。她的心跳加快了。她用黄油刀划开包装,一本小书掉了出来。还有一封信,写在薄薄的牛皮信纸上。她打开了它。

        亲爱的金妮,

        我想你可能想在康复期间读点东西。希望你见信安好。

        德拉科

        她把手里的蓝色小书翻了过来。路易斯·麦克尼斯的《秋天日志》。她知道麦克尼斯;他是一位爱尔兰诗人。一位爱尔兰麻瓜诗人。她的心突然雀跃起来。她下意识地把这本小书抱在胸前,露出了笑容。德拉科一直在想着她。

        她的母亲正在水槽里刷锅,这时转过身来。“有人得到了好消息。”她说。

        “我今天要回家,妈妈。”金妮说。

        莫丽扬起眉毛。“家?”

        “我是说四季之风。”

        莫丽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但她只是说:“感觉好些了,是吗?”

        “嗯,我想是的。”

        “你要在这里吃午饭吗?”

        “是的。我有一大堆东西要收拾;我要带很多东西回去。得花上一上午的时间。”

        “那好吧。如果你感觉不错,可以先帮我把那篮衣服晾一下,然后再去收拾吗?”

        金妮从桌旁站起来,吻了吻母亲的脸颊。“我很乐意帮你晾衣服。”她拿起书和便条,转身要离开。

        “金妮。”她母亲说道。

        “嗯?”

        莫丽在围裙上擦干手,捧住金妮的脸。“小心。”

        “小心什么?”

        “你的心。”

        金妮吓了一跳。“别傻了,妈妈。我的心没有任何危险。”

        “好吧,”她母亲说。“我相信。但你要记住,金妮:诅咒就是诅咒,不管它包装得有多漂亮。”

        金妮挣脱了她。“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当莫丽又要开始说话时,她打断了她。“我去晾衣服,然后收拾东西,好吗?”她母亲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金妮就匆匆离开了厨房。

        诅咒就是诅咒,不管它包装得有多漂亮。每个会魔法的孩子在得到第一根魔杖之前,都会听到这种陈词滥调。这跟她和长子诅咒有什么关系?什么都没有。这与她毫无关系。她坚定地把它抛到脑后,去处理那篮湿毛巾。她收拾了一上午东西,和她母亲简单吃了顿午饭,然后带着行李箱飞路回到了四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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