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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优秀的名词


冬天早晨空气中的寒气无孔不入,即使车里开了暖气也依旧感觉寒冷。江嗣自从上了车,就一直以不可察的幅度微微颤抖着,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在暗暗用力,可她觉得车里每一个部位都是冰的,冷得不像话,简直要让人崩溃。

        林珩在等红灯的时候,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递给江嗣:“套上,能好一点。”

        江嗣咬牙:“不用,你穿着吧。”

        林珩无奈地笑笑:“我不冷,真的,暖气开这么大,我都出汗了。”

        “……”

        江嗣犹豫了一下,把衣服接了过来,套在身上,尽是林珩的体温,确实暖和。

        “早上就这样儿,等太阳上来就好了,谁让你非要现在走。”

        江嗣抿着唇不说话。

        “你是体寒吗?”林珩问。

        “有点儿。”

        “我火气旺,喏,我手可热乎了,摸摸?”

        江嗣看了一眼林珩伸到她面前的手,很大一只,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心似乎有一层薄茧。她垂着眸,把头转了过去,看着窗外。

        “脸皮真厚。”她轻声道。

        林珩笑意更深。

        “江老师,回见。”林珩对即将下车的江嗣道。

        江嗣已经把衣服还给林珩了,她关上车门,透过车窗和林珩对视,礼貌性地摆了摆手,心里却想着最好不要再见了。

        但她还有些担忧,都说两个人缘分到了,怎么也逃不掉,但她逃掉过,且一逃就是八年,八年后某个餐厅的洗手间,两个人再次相遇,命运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是的,她和林珩,十年前就认识了,她认出了林珩,但林珩没有认出她。

        到家后,林珩接到了孟云初的电话。

        “江嗣还好嘛?”

        孟云初嘴里塞着步少言刚喂的草莓,发音有些含糊。

        林珩正在刷早上的碗,手机放在一边开着免提。

        “她很好,现在已经被我安全的护送回家了。”

        “那太好了,说说昨天晚上都发生了什么?”

        林珩十分无奈:“就兢兢业业地伺候了她一晚上呗,还能发生什么?”

        “伺候?哪种伺候?”

        林珩:“……你这脑袋瓜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步少言,管管你老婆。”

        孟云初看了步少言一眼:“他管不着,唔……”下一秒就被步少言用草莓堵住了嘴。

        孟云初咬了一口,皱了皱眉:“这草莓烂了。”

        “那就别吃了,吃这个好的。”步少言又递了一个过去,把之前的那个没烂的那么严重的地方吃了,烂的部分扔掉。

        “哎,林导,我和你说,江嗣周一到周五上午在学校上课,下午去舞团排练,只有周末会来我这儿,有的时候只待一下午,有的时候会待一整天……不过我正要开设古典舞班,求她帮忙呢,如果她同意的话,可能来我这儿的次数会多一些。”孟云初道,“你要把握好机会哦。”

        “知道了。”林珩无奈地笑笑,“云初,你对江嗣了解多少。”

        “嗯……也没有多少,唉,别看我俩是校友,但她比我高两级,舞种也不一样,她也向来独来独往好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也没什么八卦之类的,很少有人讨论她,一讨论就是隔壁古典舞学姐江嗣又拿了什么什么奖之类事,大家除了知道这个人有多么多么优秀以外,好像也没什么别的事了。啊,对了,她不是本地人,她是深圳的。”

        深圳……

        “知道了,还有事吗?”

        “唔……没有了,不过我可以帮你打听一下她……嗯?我的草莓!步!少!言!”

        “今天吃太多了,不许吃了,会胃疼的。”步少言的声音从听筒内传来,与此同时还有孟云初的抗议声。林珩无奈地摇了摇头,擦了擦手,回了卧室。

        她卧室门口的架子上放了很多摆件儿,与其他精致昂贵的玩意儿相比,那个金属拼成的埃菲尔铁塔做工粗糙,显得逊色了很多,过了多年,它已经十分老旧,林珩给它重新刷过很多遍漆,精心照料着,它才勉强维持原样。

        即使它已经十分破旧,林珩还是舍不得扔,毕竟这是她十年来唯一的念想了。

        ……

        十年前,林珩高一,江念珩高二。两个人相隔太远,一个在首都,一个在大陆的最南边,深圳。

        都说高中三年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有情窦初开,有志存高远,有挥洒汗水,有笑声满堂。三年中的任何一段时光都值得留恋,发生的每一件事,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

        林珩是附中最受瞩目的新生,从新生军训,到运动会,再到文艺汇演,处处有她的出彩之处。小提琴,钢琴,长笛;油画,水彩,素描;硬笔,软笔,围棋,象棋……似乎没有她不会的技能。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人,成绩优异,家世显赫,从小到大都是旁人羡慕的对象,也是家里长辈疯狂攀比的标杆。

        在林珩的记忆中,从她记事开始,她就在琴房,画室,补习班和家之间相继辗转,那辆黑色宾利一直停在每一个地点的窗外,始终在林珩的视野里,等待着将她送往另一个地点。

        十岁那年的冬天,大学纷飞的夜晚,家里迎来了第一位男丁,林家的事业终于有了继承人。别墅里难得灯火通明,热闹起来。家里长辈都聚在客厅里,各有各的心思。

        林老先生,也就是林珩的爷爷,亲自从军委赶了回来,只是为了看看孙子,而这是林珩除在电视上以外,鲜少见到他老人家那几次中的一次。

        大人谈话,小孩是不应在场的,她那二叔和三叔家的两个弟弟在后院堆雪人,她是林家长房长女,也是林家这一代唯一的女孩儿,没人和她一起玩,她只好一个人站在门后,和那株君子兰大眼瞪小眼。

        “叫子誉吧。”她听见爷爷说,“荣誉满堂。”

        ……

        晟誉集团第一继承人,他的名字就代表他要永远被束缚在这栋别墅之中。

        林子誉,刚出生,就被安排好了命运。简直比她还惨,林珩想。

        不过林珩也捞到了好处,因为有了这个弟弟,全家人围着弟弟转,每天往返于各种补习班的人变成了林子誉,那辆宾利出现在林珩视线里的次数变少了,她慢慢的倒有了空闲的时光。

        林珩升高中的时候,林子誉升小学,所以开学那天并没有人去送她,她自己悄无声息地打车去了学校,然后在学校中认识了孟云初和步少言。

        这两个人性格都很好,林珩很喜欢她们,但是她一个人惯了,反而把三个人的关系弄的一团糟。孟云初是个风风火火的性格,每天有说不完的话,总是找林珩聊天,得不到林珩回应又很生气,后来渐渐的就了解了,林珩就是那么个性格,也就有了耐心,得不到回应也不生气。有时候林珩也很奇怪,怎么会有像孟云初这样喜欢自娱自乐的人,明明得不到分毫乐趣,却还是粘在她身边。相对来讲,她和步少言的话题会更多一些,步少言是典型的理科男,理性思维很强,两个人会在数学方面有很多讨论,因此他们俩见面就讨论题,这常常令数学不及格的孟云初很崩溃。

        又是一年冬天,雪花洋洋洒洒,在寒风呼啸中打在琴房的窗户上,形状不一。

        林珩翻看着她的博客,昨天那条她弹钢琴的视频一夜之间获得了数万点赞。

        这类社交软件她本来很少用,但昨天排练元旦晚会的音乐剧时,孟云初悄悄把她录了下来,用她的账号上传了动态,说是用音乐寻找心灵相通的人,缘分只在弹指之间。

        林珩不置可否,倒也没有删,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心底还是认同了孟云初的说法——她也渴望有一个真正懂她的人。

        评论又增加了好几十条,也许是闲着无聊,林珩点进去看了看,无非是一些夸她的评论,文艺一点的,懂一些音乐的对这首著名钢琴曲做了一些评析,得出的结论无非是“无可挑剔”。

        林珩继续往下翻着,突然一条冷门评论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

        “你是否很孤独。”

        ……

        你是否很孤独……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林珩默念着这句话,感觉心底受到了巨大的撼动,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揪住了她的心脏。耳边是风声呼啸,她扶住钢琴,眼泪落在琴键上……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多年来的委屈,不甘,愤怒如潮水一般喷涌而出。

        都说一个人可以从容地在这个世界上辗转,笑着面对每一个人,把最光鲜亮丽的那一面展现给众人,但情绪崩溃往往只在一瞬间,覆水难收。

        冬天太冷了,她再也不想一个人孤独的度过一个又一个的严冬,她渴望有人能把她从一望无际的的孤寂中带出来,如果能有这么一个人,她愿意奉献自己的一切,把她留在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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